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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岁男孩回家途中身亡 幼儿园赔6万元

2019-05-29

  四川宜宾县某幼儿园一名5岁男孩在放学后,在无亲人来接的情况下自行回家,途中误食枣子堵塞呼吸道后死亡。该男孩的亲属将某幼儿园告上法庭,近日宜宾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由某幼儿园赔偿男孩家人丧葬费、误工费等共计6万多元。

  据了解,家住宜宾县某社区的5岁男孩晓方(化名),在该县某幼儿园上学。去年12月的一天下午放学后,晓方在未等家人来接的情况下离开学校。当晓方的亲人在去接孩子的路上遇到晓方时,发现晓方脸色异常,便将他送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。当晚又转送到宜宾另一家大医院抢救,23时许,晓方因抢救无效死亡。经检查,晓方系支气管异物堵塞,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。

  事后,晓方的亲人以幼儿园在晓方没有家长来接时,让其自行离校,没有尽到安全义务为由,要求园方对晓方的死亡承担责任。法院审理认为,晓方在放学回家途中,因气管异物堵塞导致死亡的事实存在,学校的幼儿上下学接送制度不完善,造成其死亡,应承担60%的责任;晓方的亲人未按时到校接孩子,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,应承担40%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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