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

2017年北京产假规定

2017年北京产假最新规定

1、正常产假:98天;

2、生育奖励假:30天;

3、难产:增加15天;

4、多胞胎生育: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;

5、妊娠不满16周(含)流产:15天;

6、妊娠16周以上流产:42天;

7、陪产假:15天。

备注:

1、现行北京产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,增加了生育奖励假。

2、北京陪产假增至15天。

3、女职工经所在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,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。即如果单位同意,北京女职工在上述产假基础还可以增加一至三个月假期。

4、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,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、予以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。

上一篇 下一篇
相关文章
相关标签
最新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