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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幼儿园内受伤谁负责?

2019-05-29

  鲁先生咨询:我小孩在一私立幼儿园上学。今年6月,孩子课间与同伴嬉戏时不慎从秋千上坠落,腿部骨折住进医院,目前还在治疗,估计还要一个月才能痊愈。孩子住院的费用全部是我自己垫付,每天还由妻子陪护。请问,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向幼儿提出索赔?

  本栏法律顾问叶翔锋律师答复:由于小孩是在幼儿园里受伤,幼儿园老师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监护义务,导致该小孩受到伤害,幼儿园应当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。

  根据有关规定,幼儿园应当依法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、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、护理费、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。另外,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规定,家长还可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。这些费用,家长可在小孩痊愈、作出伤残鉴定后向幼儿园索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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