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新西兰的少年法庭开始实施一项法律。17岁以下的少年,假如犯了法,只要不是谋杀、过失杀人或其他严重罪行,他们就不必上法庭受审,但必须出席一次或多次“家庭会议”,与受害者见面。
参加“家庭会议”的人,除了犯法少年与受害者,还包括犯法少年的父母、受害者的家人、警方代表和服务机构的代表。与会者敦促犯法少年的父母切实检讨他们教养孩子的方法,请他们采取措施带领孩子回到正途。
新法试行以后,效果立竿见影。少年法庭审判案件大大减少了,同时,送进少年教养院的人数比前些年减少了1/3以上。
新西兰的社会官员说,新法律的最大优点,在于迫使父母承担子女行为的后果,他们必须正视一些长期被忽视了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