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结婚证,离异的提供离婚证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、调解书,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
2. 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(户口本是集体户的,首页不能带出来的话,可以用复印件再加盖红章代替)
3. 近3个月深圳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,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
4. 领证人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
5. 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:女方深户男方非深户的,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(居)委和乡镇(街道)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;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的,提供1年内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或女方户籍所在地村(居)委和乡镇(街道)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、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。